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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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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合伙咨询 |
留言时间:2014/1/3 11:18:46 留言人:段红 |
留言内容: |
我想投资,但有钱没项目一直以来到处寻找项目未果,b有项目和成熟的销售网络但是没钱,于是我和b打算搞一个蔬菜基地,之前的说法是我只管出资,b负责技术、管理、销售(这三项涉及到的人都按照岗位拿工资,工资也算入运行成本),分成模式是:每年b还给我20%的投资额,除去运行成本之后纯利润对半分,还清所有投资额之后开始每年纯利润对半分。现在a说想在三年内利用每年的利润滚动式发展把公司做大,意思就是劝b本来该分到手的钱先不要拿了,直接返回公司做下一期的投资。请问律师这样的话a和b分别算占了多少份额?我和b写协议的时候应该怎么写?本来应该分到手却又投入到下一期投资里面的这一部分该怎么处理呢?谢谢律师的解答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前三年的盈利不进行分红,盈利资金全部投入公司运转壮大,或者约定每年你们两人投入等额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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