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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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留言标题: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留言时间:2011/5/6 10:07:19  留言人:匿名
留言内容:
请问签订仲裁协议后还能否向法院起诉?
回复内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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