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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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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非婚生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
留言时间:2011/5/3 11:49:34 留言人:匿名 |
留言内容: |
同居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女方怀孕并在一家私人诊所生下孩子。孩子无法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出生证,也就无法落户。请问:非婚生的孩子如何办理户口? |
回复内容: |
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对于非婚生子女,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然后父母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计生部门开出的凭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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