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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 发布日期:2010-8-30 14:50:01   返回上级 
 

桂律协[2010]60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西部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拓展与创新,加强西部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提高西部律师的服务水平,树立西部律师良好的行业形象,弘扬律师文化,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筹备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将于2010年9月24日-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诚邀西部广大律师同行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律师协会)。
    特别行政支持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二、论坛时间、地点 
    论坛时间:2010年9月24日-26日上午,9月24日全天报到,会期1天半。
    论坛地点: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市民族大道东88号)。 
    三、论坛主题 
    区域合作•和谐发展
    四、论坛形式及内容
    论坛采取主论坛(开幕式、嘉宾演讲、主题演讲、闭幕式)和分论坛(嘉宾演讲、主题演讲、互动环节、点评)的形式。主论坛主要围绕区域合作•和谐发展的主题开展。分论坛主要围绕西部律师实务进行业务研讨,共设立五个分论坛,分别为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分论坛、区域法律服务合作分论坛、刑事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分论坛、房地产法律服务创新分论坛、TRIPS协议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分论坛。
   五、论坛日程安排(暂定)
   (一)9月25日上午:主论坛

    1、08:30-9:00  开幕式。
    2、09:00-12:00  嘉宾演讲及主题演讲
   (二)9月25日下午:分论坛
    1、14:30-17:30  五个分论坛同时举行
    2、18:00-20:00  欢迎晚宴、文艺演出
   (三)9月26日上午:主论坛
    1、08:30-11:10  专题演讲
    2、11:10-11:25  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3、11:30-12:00  闭幕式
   六、论坛规模及参会人员
    论坛规模约500人。
   (一)嘉宾: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领导;西部12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厅(局)领导、律师管理处处长;政界、文化界知名人士和法学界的著名学者出席论坛。
   (二)参会代表:西部12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西部12省(市、自治区)报名参会的律师;报名参会的论文作者;广西区内企业及其他业界代表。
   (三)媒体人员:各大新闻媒体代表。
    七、会议费用
    (一)会务费:
800元/人。会务费包括以下开支:会议资料费、餐费等。
    (二)交通费、住宿费、考察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三)交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收款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开 户 行:南宁市建行民族大道东支行
    账    号:45001604653050701557
    联 系 人:黄宇莹  徐柳萍
    联系电话:0771-5870185  5863673
    会务费发票,报到时领取。
   (四)交纳时间:会务费最迟请在9月3日前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各省参会人员的会务费,统一由本省律师协会收取,统一汇入广西律师协会指定账户,并将缴费人员名单汇总(附件2)后电邮至广西律师协会。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参会律师直接向所辖区省级律师协会报名。参会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后,直接提交所辖区省级律师协会。参会律师原则上由所辖区省级律师协会组团参会。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律师的报名工作。各省级律师协会应于2010年9月3日前将本地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汇总整理后报广西律师协会。
    2、广西律师报名参会的,各市律师请与所在市律师协会联系,由该市律师协会组织本市律师的报名工作;区直所律师以所为单位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名。参会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直接提交所在市律师协会,由该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9月3日前将本地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汇总整理后报广西律师协会。
    3、请各省级律师协会代表团从本团与会代表中推选人员,于论坛期间代表本省律师协会参加晚宴文艺演出。如有参演节目的,请填写参演节目报名表(附件4),于2010年9月3日前和参会人员名单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广西律师协会。
   九、住宿
   本次论坛会场及参会人员的住宿统一安排在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需要预定住宿的人员请填写《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住宿预定表》(附件3),外省律师直接提交所在省律师协会(广西各市律师直接提交所在市律师协会),由所在省(市)律师协会汇总整理后(附件2)于9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
   为便于核对,请各省(市)律师协会在报送附件2时,将附件1、附件3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广西律师协会。
   十、报到
   (一)报到时间

   9月24日09:00-22:00。
  (二)报到地点
   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大堂。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东段88号,电话:0771-2111888(具体报到地点请看现场的指示牌)。
   (三)接机、接站事宜
    9月24日,对外省参会代表团,论坛会务组安排接站、接机,9月26日安排送站、送机。请各省级律师协会将参会人员到达或离开广西南宁的日期、航班(车)次的具体时间最迟于9月22日下午4时前,传真或电邮至广西律师协会。
   (四)报到程序
    1、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各类会议资料、领取发票等。
    2、办理酒店入住手续:入住由酒店直接办理,其结算方式按照酒店有关规定。
    3、提前到达的律师,请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待报到时间再办理报到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广西律师协会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邮编:530022。
     联系人:卢德庆,蒙春兰
     电子邮箱:xbltbm2010@163.com
     电话兼传真:0771-5863250、5865190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联系。
      附件: 西部论坛通知附件1-4下载包.rar
      1. 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登记表.doc 
      2.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报名情况汇总表
      3.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住宿预定表.doc
      4.2010年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文艺演出参演节目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本通知在西部12省律师协会网站及中国律师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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