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法制概念的建立是作为另一个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的对立而成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2017年有哪些新的法律法规吧。
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规条例
全国法律法规
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
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中医药法和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
中医药法刚刚于12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中医药法》亮点在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法律制度,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颁布实施近30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则是在2016年7月2日迎来了第三次大修,修订后的法律明确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并增加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把“驯养繁殖”改为“人工繁育”,限制和规范野生动物的利用,同时对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损害补偿做出了更科学、详细的规定。
军队审计条例第五次修订
2016年12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审计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设11章77条,对原本8章58条的格局做出大幅度的扩充,涵盖了军队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条例适用范围、审计体制、审计事项、审计职权、审计履职保障机制、审计程序和工作制度等各个方面,其中明确,对武警部队所有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按照对军队单位和领导干部审计的规定执行。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年8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4次部务会讨论通过《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